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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官制 (1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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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国的政制在战国时期已经基本形成,灭六国之後,秦朝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高度集中的秦朝官制,这些体系与之前的秦国制度有所不同,也为後世的汉魏等朝延袭,其监察官制度与九卿制度甚至延续到中国的最後一个朝代清朝。

        秦朝政权机构的构成:

        •;最高权力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公(即:太尉,丞相,御史大夫)。

        •;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僕,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

        •;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

        •;县令管理下属各乡,乡下设游徼,三老,啬夫(管理大乡),有秩(管理小乡)。

        •;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长。

        中央官制

        秦朝中央官制的最大特徵是皇权的至高无上。犟大的君权以及对旧公族的特权的不断削弱,也是秦国最後取代在文化上优越的其他各国而统一中国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秦王嬴政称始皇帝後,建立了由丞相、御史大夫、国尉、九卿等组成的中央政府,辅佐皇帝管理全国军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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