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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必须另辟蹊径。
用英文写,并不是因为英文能多得分,而是刘牧樵想避开锋芒,他的中文字写得并不好,而他的英文写得很好,看起来就很舒服。
他还有一个目的,实习期间,他的病历几乎没有写过,无论如何,这都是他的缺陷,用英文写,他反而感觉比较流畅,顺手。
果然,他成了第一个交卷的人。
考的是完全病历,又叫完整病历。
4个小时。
没有人叫苦。
医生写病历是例行公事,每收一个病人,就有一半时间用在写病历上,每份病历,少则几千字,多则几万字,最长记录有过130万字的病历。
通常的病历都在万字以上。
4个小时不算什么。
实习生写病历,一连写12个小时的时候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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