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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喜欢呀,喜欢吗?”
“喜欢,当然喜欢,不过也太多金子了,还有有那么多金手镯。”
“金子好呀。”季不忘理所当然回答,“保质,还能作为首饰,打成金元宝又值钱又可爱。”
“这倒是。”穆惊蛰觉得以后要有了孩子,必须得起个元宝的小名。
想着都忍不住笑起来,季不忘奇怪,“笑什么?就那么喜欢吗?”
“没事。”穆惊蛰嘿嘿一笑,“以后你就知道了,以后告诉你,到时候给你惊喜。”
“好吧,那我就期待你给的惊喜了,我们现在去买去看看项链戒指吧,买你喜欢的,如果没找到,我们也可以去帝都再买,帝都的款式要多一些。”
穆惊蛰挽着季不忘的手一进去百货大楼,大家就知道他们是来干嘛的,热情接待,倒是还真看到了合适的。
不管是戒指还是项链耳环,作为结婚金三件,都是会一直戴一直留着的,穆惊蛰觉得比起新奇的设计,还不如买点简单经典款式的,过个几年十几年依然不过时。
季不忘只要穆惊蛰喜欢都没意见,唯一觉得不太好的就是这些都太轻了,“要是再重点就好了,重点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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