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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仲兴下令,所有军队,以百人为一队,分别前往原州各县、各里、各村去征粮。为了确保抢粮的效率,常仲兴还给各队分配抢粮额,凡完不成任务的,领头的一律处置。当然若是超过数额的,多余的部分,也归抢粮队伍。
这真是干的多,得的多,交足朝廷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于是西秦军上下,别提多有干劲了。
这些抢粮队伍,走街串巷,如沙子一般分散开来,分散到原州的各处角落。
这些人刚开始还只是去抢粮,但一旦他们发现自己手中的暴力能够获取更多的东西时,他们的选择就完全变质的。
到后来这些人成了以烧杀劫掠为主,而抢粮反倒成了捎带了。
这士兵啊,一旦去做劫掠的事情,实际上比盗匪更加的可怕。因为士兵比盗匪更有组织,更加的无所顾及,更加的残忍。
盗匪还可能会有选择的去劫掠,但士兵却是潮水淹没一般,绝不分对方的身份和贫富。
自古“匪过如梳,兵过如篦”,绝不是一句空话。
抢劫、杀人、放火、施暴、虐杀······没有这群人不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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