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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二的大名和事迹。
曾经有一个杀了三十二口人、其中包括一家满门十一口人的贼匪,在落到金不二手里的第二天,便将他所做过的坏事都一一交代,甚至连小时候砸坏隔壁邻居窗户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后来,其他人在见到这个贼匪的时候发现,此人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是完好的。
但却没有一处是致命伤。
显然,金不二是对其用了刑。
其实,按照大梁的律法,朝廷并不鼓励对嫌犯用刑。
因为若是这么做的话,难免有酷吏的嫌疑。
可金不二却根本不管这么多。
在他看来,只要有了足够的证据,若是这些嫌犯还是不愿意承认罪行,那就只能说明其根本没有悔改之意。
如此对他来说,自然只能用刑。
起初,衙门对他这样的做法也颇有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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