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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 他和沈千钧好像还没那么熟。 (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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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经常要打工,所以沈千钧十六岁的时候,身体要比二十六岁时强壮许多,但搬了几趟货,他还是有些撑不住了,可能因为坐办公室坐久了,对疲惫的耐受力也没有以前强了,很轻易就会觉得累。

        他扯了一张卫生纸擦掉脸上的汗,这时张叔递给他一瓶水,笑道:“小伙子不行了啊。”

        沈千钧接过来猛喝了一口,摆摆手,说:“什么不行,这点货还是没问题的。”

        上身的T恤已经全被汗水打湿了,清风拂过,很是凉爽,沈千钧坐在荫凉处的台阶上,看着碧蓝色的天空,叹了口气。

        这种活太浪费时间了,而且拿到的钱也不多,今天做一天,不仅是今天累,明天也会累,让人很难打起精神来。

        他还是得想点其他的方法赚钱。

        沈千钧歇了会便继续去搬,却没注意到手上的汗水太滑,手上的货箱一下子脱了力,向下坠去,他连忙想去捞,手臂刮到了一旁货车上的锁闩,留下一条长长的血痕,从手背快到手肘处。

        “嘶……”好疼。

        沈千钧有一瞬的晃神,握住手臂,整个人靠到货车上,一旁也在搬货的小哥注意到这边的动静,忙过来看,发现他不仅是手臂上落下了伤,手掌心因为去抓货箱,也擦掉了一块皮。

        两处伤口一直往外渗着血,蜿蜒而下,没一会儿手就被染红了,看上去十分可怕。

        他的唇顿时变得惨白,深吸了两口气,说:“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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