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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大叔打算抬腿离去时,那个两分钟前还要被卖出去当成施虐对象的女孩抓住了大叔的腿,“大叔!救救我吧!我家住在隔壁太市,我爸爸是太市有名的商人,他肯定着急死了!大叔!求求你帮帮我,送我回太市呜呜……”女孩抱着大叔铁砂的腿哭道,结果被大叔捂住了嘴。
“别出声,不想死就别跟过来!”大叔冷漠的说着,随后带着阿斯顿飞速的离开了,剩下女孩跪在原地。
“把他留在那里真的好吗?”阿斯顿问道。
“商人的实力可难缠了,他爸爸如果能找到这里,唯一的罪人被你削了,我们要是再带她走,别人说我们杀人越货跳黄河里都洗不清。”
“小家伙!记住了!想要救人得先有足够的实力,你现在还得靠裙子掩盖身份,别给自己找麻烦!”
“提康奈尔和少庭杰离开了?上哪去了?”天启王段秋衡一愣,转身问身后的一名战士。
“他们两个带着两名神殿护卫奔帝国首都的方向去了。”身后那名战士说道:“还有,王!凤皇宫的披肩是战士们信仰的象征之一,你一定得习惯。”
伸手摆弄肩上的披肩的段秋衡手一僵,这种披肩设计可谓神奇,严格意义上讲应该叫做披肩,整个披肩分两段,大概一米来长的白色披肩分列在段秋衡的两肩……30厘米处悬浮,这种鬼畜的设计在段秋衡眼中完完全全就是反人类。
“给就给吧!怎么还弄的这么华丽?生怕帝国的子弹找不到我天启王不成?”段秋衡哭笑不得,这披肩有些影响心魔之翼的飞行,其实两片悬浮的位置刚刚好不会影响到段秋衡任何动作。
“也是,凤皇宫的战士都是超级战士,一打仗就铺天盖地的飞向敌军,一个又帅气,又能象征凤皇宫的披肩的确很容易让战士们爱不释手。”段秋衡笑着摇了摇头。“不过为什么要飘在半空啊!直接贴在衣服上不好吗?”
“本来我们的制服只是一种外黑里蓝的军制服,但是分裂战争后老一辈战士都认为应该在上面加一些轻型盔甲,不仅能朵防住一些攻击,还能在心里多一层安全感。”战士说道。“披肩的话就是纯粹太帅了,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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