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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六章 挑挑捡捡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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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埃及的前王朝时期,权杖就是种高级战士的常用随身武器,构造简单,木棍头上镶个石头锤就行了,用来砸人效果杠杠滴。

        到了早王朝时期开始,这权杖就成了国王的专属武器,至于权杖专用于王权上的象征意义也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之后权杖的工艺越做越精致,到了古王国那会,法老王们大概已经不需要拿个石头锤子权杖上战场去砸人,但这玩意除了拿在手上的那些样子货款式之外,还是是有一类权杖保持着真能砸死人的功用。

        现在张楠手里的就是这最后一种,包金木柄、圆形黄金锤头,通体有漂亮的花纹。

        仔细一看,上头还有不少小小的象形文字:锤头有,连柄上也有,大概还能用来防滑。

        是包金,不是贴金,木柄上包的的是金皮,能做浮雕。

        “威廉,你来看看这上头什么意思。”

        教授先生接过去,仔细看了看后道:“斯尼弗鲁拿着这件权杖指挥了征服努比亚的战争,为了纪念那次胜利,法老王命令工匠加工了这件权杖。

        艾伦先生,这只是我根据象形文字的意思加以的连贯推测,上头说的‘加工‘应该是重新装饰的意思。”

        能够理解,这就像华夏的古文字,似乎就是这年代越早这一句话的字也越少,一大半得自行连贯脑补。

        手感不错,黄金的锤头用来砸人脑袋的话,估计能有榔头砸西瓜那么猛。但张楠没敢抡起来试试,免得“锤子柄”里边的木棒脱落害得权杖头飞出去。

        另外一件权杖款式同张楠手里的这件类似,也包金,但上头是光板一片,就给斯尼夫鲁留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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