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三章 赵家 (1 / 8)

《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

        “小郎君,这个镯子九成色,一两四钱,价值十一缗三百文,”质舍里的伙计说道。

        九成色是指金的含量。

        它是赵氏从东宫带出来的首饰,在这时代,何止是“九成色”。

        重量可能也有一些误差,加上做工费,如果买,没有十五缗钱拿不下来。可人家是质舍铺,等于是当铺,不可能按卖价来出买价了。

        而且李伸在东市上转了好几家,就这家生意最好。生意好,说明至少有一定的信誉,心不会太黑,不然也不会有许多顾客光临。

        “行,替我取一缗钱,余下的寄存于贵店。”

        这就是唐代的“银行”,有的叫质舍,有的叫僦柜、寄附铺、质库,名字不一样,性质都差不多,能当,能兑换金银,还有寄存服务,另外会放高利贷。

        存钱也要付手续费的。

        伙计开好了票据,又叮嘱道:“小郎君,不要弄丢掉了,我们认帖不认人。”

        李伸买了一些礼物,出城,去了舅家,他的舅家在义川乡赵原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