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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慢慢将手伸向了自己腰间的横刀,一脸狰狞和疯狂。
“杀吧!老子就不信,最后连自杀的机会都没有。”张金称已经做好了厮杀到最后,然后勇敢自杀的准备。
自从提刀杀了自己快要饿死的儿子和老婆之后,他便已经忘记了“怕”字怎么写,而当他吃过几次人肉之后,他便不再怕任何人,任何东西,所以即使听说了大名鼎鼎的毒王对那些嗜杀的贼首千刀万剐之后,他依然没有畏惧,没有害怕,依然我行我素。
果然还是引来的毒王的大军。
他之前以为自己不会怕任何人,包括毒王,但此时此刻陷入死局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心中还有有所恐惧的,或许是以前从未有人如现在这般,让自己陷入死境。
张金城能够活到现在,除了他对危险的敏锐感觉之外,还与他在战场上独到的眼光有关。
比如此时,他便看出他必须亲自带队主动迎战,必须用麾下仅有的三千骑兵缠住敌军,然后再
命令所有步卒伺机押上,利用自己一方人数不比对方少实际情况,让双方人马陷入混战之中,只有这样自己才有一线生机,而且若是这两步的安排都很顺利的话,他甚至有可能带领部分人马逃走。
因为,眼下的情况,如果任由对方一刻不停地射下去,他麾下弟兄迟早会被部射死。
即使他的人马刚刚顾足了勇气杀敌,但若是被动挨打人数死到一定程度,他的人马也会彻底溃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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