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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六章 央妈催映应不应?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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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大区主要领导”当时就发了雷霆大怒,拍桌子要求法务方面“尽快查处这种违法卖地买地”的犯罪行为。

        当时的情况是地也查了,人也抓了,可矿主不服,在拘留几个月后放出来就到处控诉,这事儿自然闹到最高院。

        景副院出镜了。

        “今年年初我们接到大区法务方面汇报上来的一项行政手段干涉法务工作的报告,这个案子进入我们的视野,当时我们成立了针对这个案子的专项专案小组,当专案小组调查相关资料的时候,却发现最重要的资料不翼而飞。”景副院介绍情况,“而后,我们又针对资料丢失案件,重新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半年时间的调查,案件的本质清晰地出现在我们面前,相关责任人,也一一浮现到水面之上。”

        不是,听这口气,好像还不仅仅是矿主和有关方面,以及相关领导的官司?

        那当然不是。

        景副院介绍:“矿产案案发之后,大区方面就成立了相关专案组,并下发文件,要求市一级法务部门牵头处理此案,但当时没有人发现,这个案子已经从单纯的矿产所有权争夺案转入了更深层次的性质,审理此案的时候,市中院专案小组竟没来由地牵涉到案子里面,大区方面相关主要领导批复,逮捕专案小组大部同志,至今还在关押当中。”

        卧槽,这可真是惊天大案!

        咋回事?

        经过最高院审查,该主要领导,在第一次批复的时候,就伙同当地部分商人,把矿产所有权争夺案的性质定义为矿主通过非法手段,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攫取了矿藏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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