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叮当铃响,电车的晃动停了下来。唐恩睁开眼就看到山坡上地教堂尖顶,目的地到了。
从电车上跳下来。伸了个懒腰。唐恩向教堂走去。
自从夏天来了一次之后,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有来过这里了。转眼半年已过,他也不是当初那个彷徨失措,看不清前进方向的失业教练托尼.唐恩了。
因为加文,他决定留在森林队,等待重新回到城市球场教练席的机会。如今他回来了,并且带队重新拿下胜利,于是他再次回到这里。
对于他来说。那座灰砖石教堂后面的墓地是另外一段旅程的起点,当他要大步向前走的时候,应该回到这里来重新确认一下方向。
尽管看起来似乎很近,但从电车站到教堂之间还是有一段距离的上坡路。唐恩在街边一家冷清地小花店买了束百合花,拿在手上想了想。他又向店主要了一张卡片,掏出笔在上面写道:
——给诺丁汉森林最忠实的球迷,乔治.伍德永远的支持者:加文.伯纳德。
有一群小孩子在教堂前面的绿地踢球,其中有几个还穿着红色的森林队球衣。他们大呼小叫着。争抢一支皮球。当有人把足球从两堆衣服中间射过去,就会模仿球星们做着各种庆祝动作。
小时候,唐恩也经常这么玩。不过他们不是在这么好地草坪上,而是在家乡用来晒谷的坝子上,拿书包、砖块、破鞋、衣服、箩筐……总之一切可以搬动的东西做球门,然后一群小孩儿在上面追逐一只破皮球,以唐恩现在的眼光来看,就算小时候那群人中踢得最好地“球星”其实也很惨不忍睹。但大家玩的高兴。坝子旁边是养鸭的水塘,经常会有人不小心把足球踢到湖里。球踢得很糟,但水性好的唐恩每次都是那个下湖捞球的人。
到了高中,他在城里的寄宿制中学上学,那里没有简陋的坝子和池塘,有专门的球场,但唐恩却已经不踢球了,只在场边看别人踢。到了大学也是如此。一直到现在。他习惯了站在场边看别人踢球,并且从中找到了和亲自下场踢球完全不同地乐趣与成就感。
唐恩在这群可爱的小孩子身边稍微逗留了一会儿才继续向前走。他绕过冷冷清清的教堂,拐入那条林中小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