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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章 圣女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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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乞买说,金人的始祖函普,最初从渤海契丹的地盘,来到了生女真生息的混同江一带,到混同江的时候,他的年纪已经六十多了。

        函普还有个哥哥,叫阿古乃好佛,留在了渤海不肯和函普一起走,他对函普说,我年纪太老了,恐怕经不起跋涉和劳碌,但你我的后世子孙必然有相会的时候,我就不随你同去了。”

        那个时候,完颜氏在混同江和五国城当地才刚刚出现,他们自成一个小部落,部落中共有十姓,但人并不多,也不与周围的部落正常交往。

        也可以说当地原来的部落欺生,不好好接纳这些人。

        不但不接纳,还常常找借口过来打架,抢夺完颜部猎得的猎物。

        完颜部那时候也没有首领,只有一位圣女主持事务,函普到达完颜部的时候,这个圣女已经六十岁了,她终生一直未嫁人,却有两个儿子。

        吴乞买对王柒说,有机会你可以看一看金国的历史,这是我在位的时候,找宗室中有文墨的人修成的,其实就是来自二哥临终前对我的口述。

        金国国史中是这么写的,“始祖函普至完颜部,居住的时间久了,其部中人经常杀它族之人,因而两族交恶,哄斗不能解。完颜部中便有人对始祖说,‘若能为我部解此宿怨,使两族不再相仇杀,我完颜部有个贤女,年六十而未嫁,她说愿意配给你,从此你也可以留在完颜部,成为我部的人。”

        “函普曰:‘诺。’于是赶往敌对部落,同他们说,‘因杀一人而恶斗不解,损伤会更多。如若只诛首乱者一人,我完颜部以货物赔偿你们,从此两部之间可以不必恶斗不休,而且你们亦可长久的获利’。”

        “敌部从之,函普乃与他们立约,‘凡再有杀伤人命者,征其家中一人到死者家中为奴,另赔偿死者家中马十对、牛十头、黄金六两,赔够了则两解,不得私斗下去’。”

        女真之俗,杀人者赔偿马牛共三十头,自此时而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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