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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不得迫不得已,一般情况下,鱼头都是用来熬汤,或者干脆不吃的,因为上面的肉少啊。
以前的时候,阿标也是这么想的,可是当在军营里看到人家吃的那么高兴地时候,他也在吃了好多次红烧肉之后,也想过尝试一下,结果一尝试就喜欢上了这个东西了,味道那是绝对的不一般呢,而且没什么腥味,只是刺史大人曾经说过,没有辣椒啊,否则是绝味。
“那是当然啦。”阿标用筷子将鱼头打开,然后鱼鳃下面的那一块白肉拉起来,放入口中,闭目而咀嚼道,“美味,真的是美味,比军营里的都好吃。”
“可是这个东西都是骨头啊。”古人对于鱼刺的看法可能也不是非常的认可,更加认可的却是骨头,这也是为什么鱼虾这类东西大家不太认可,反而对于牛羊肉更加喜欢的原因所在。
“就是因为有骨头才香呢,你们不知道太极楼吗?那里的肉,如果是骨
头和肉一起的话,比光是好肉的要贵得多,而且肉一点都不多。”
阿标说完就继续吃鱼头,一边吃米饭,一边吃鱼头,很快就将一个巴掌大的鱼头吃完了,然后就上手将鱼头的前面部分拿过来,对着嘴巴咬了一口,然后猛然一吸,鱼脑子那骨子淡淡的清香味萦绕舌尖,味道真的是绝了。
然后趁着这个机会,就将剩下的米饭和菜都吃光了,盘子里没有一点菜,而大碗里没有任何的米粒,就连汤都喝完了。
可能是不太明白他为何要如此,王威的米饭只是吃了一半就不吃了,然后就打算收拾了之后就离开,因为刚刚看到阿标收拾了这里,只是阿标看着他碗里剩下的米饭道,“你不吃了?”
“吃不下了。”王威的盘子里的青菜也是被他捡的乱七八糟的,一看就是个喜欢挑食的人。
“我如果是你的话,下次要么就少打一点,要么就现在就将这些都吃了。”阿标是个清苦出身,对于浪费粮食,非常的不高兴的,脸色不好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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