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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杀的都是不起眼的乞丐、流浪汉,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破庙里的其他乞丐开始议论纷纷,他们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因为失踪的那些人,之前都或多或少和我说过话,没和我有交集的都喜欢独来独往。倒不是怀疑我,毕竟我看起来又矮又瘦,力气不大。只是,他们觉得我透着邪性。
我很苦恼,现在没有落单的目标了。正当我准备换个地方作案的时候,我遇到了方琼。
我当时打定主意,这票干完之后,我就去其他地方试试运气,看看蓝眼睛黄头发的外国人入了杀戮法阵之后效果会怎么样。
收拾完尸体,正在收拾法阵残余痕迹的我听见旁边有踩树枝的声音。
“谁?”我一抬头,借着月光,看见一个穿着书生衣服的满脸胡须的大汉和我四目相对。他眼里全是惊讶和兴奋,唯独没有恐惧。
这人就是方琼,一个长着屠夫脸的男人。
方琼的经历挺有意思。他是个孤儿,从小吃百家饭长大。什么工都打过,还在庙里学过两年武功。后来因为有天眼,被一个游方道士看重,于是当了一年道士。他的道士师父说他煞气重,能镇住魂魄。又教了他一些捉鬼的法子。可是没想到,方琼煞气不仅克鬼魂还能克生人魂。一年之后,他的道士师父就被克死了。
他混了一段时间道士,蹭着师父的名号替有钱有权的人做了几场法事,就有了别的念想,他想做官,于是就自学了几个月的书去考秀才。不出意外地落榜了几次。简单来说,这就是个有点小本事但是不甘于此想要发大财的男人。
方琼见到我的那天,正是回家晚了想从荒山抄近路回家的时候。他天生煞气重,也不怕遇到什么神神鬼鬼的东西。
因为这个男人,我从单打独斗变成了合伙犯案,确切地说,是开始接替人杀人的活。方琼看着五大三粗虎背熊腰,可在人情世故上他比我处理的好多了。他可以和每个刚认识的人立刻熟起来,让对方放下戒备之心。这点我做不到,方琼说我太傲了。这样不利于做生意。
因为杀人的首尾都处理的很干净,我们在这行里面渐渐有了点小名气。方琼是希望做大的,最好搞出个帮派或者联盟,这样以后我们老了就算不干活,也有下面的徒子徒孙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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