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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跟我很合得来,我喜欢白兰地,他也喜欢。
酒友总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我摇了摇头,继续喝酒。
路过点了歌,拿着话筒清了清嗓子:“来点掌声鼓励。”
我放下酒杯拍了两下手掌。
路过的嗓音不错,低沉略带些沙哑,而且他唱歌很好听,挺让人享受的。
等待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要长,路过连唱了十几首歌,我喝了大半瓶黑桃A,李子昂才匆匆推门而入,身后还跟着个人。
“自罚三杯。”李子昂很是爽快,饮完三杯酒,然后指了下他身边的人对我说:“冯吉安。”又指了指我:“唐棠。”
路过似乎跟冯吉安认识,他主动招了招手:“冯导。”
冯导朝我伸出手:“幸会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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