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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饭饱,一觉天堂!
是天堂!
如果在人间有天堂的话,那麽北港无疑就是天堂,至少对於巴尔斯来说,这里就是天堂!
巴尔斯从小就是社里的奴隶。
打小就被俘虏的他,并不知道爹娘是谁,他只是一个奴隶而已,其实在社里奴隶和普通人最大的区别是什麽?
就是每天g活,然後呢?
没有自己的屋子,只能蜷缩在草棚里。也许有一天,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斗中,他会立下功劳,然後获得自由,拥有属於他的房子,甚至nV人。
只不过,那一天似乎离他很远。
不过,现在在北港,他却觉得这种日子就是他所希望的,在这里,没有人会计较他的奴隶身份——不是没有人计较,因为所有人都g着相同的活,吃着相同的饭,穿着相同的衣裳,甚至隔三差五的他也和其它人一样,得到一小杯酒。
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乐不思蜀的巴里斯早早的起床後,麻利的穿上了无袖套头衫,和其它人对衣裳的抵触不同,在他看来,这身衣裳是区别於过去的象徵,穿上衣裳的他,就不再是奴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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