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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八章 糊涂一时 (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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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星在这条道上混久了,然后没有过几天,他就开始又有接到新的生意,就是说有一个女人很讨厌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现在出现在这个酒吧,所程星就跑到了酒吧里,其结果两个男人坐下来,居然喝起了酒,居然忘记了修理这个男人这件事情。再后来就是他白白地喝了一顿酒呢,因为那个男人找他喝酒,叫他陪他喝酒,然后喝了酒之后就醉了,就躺在那里躺了一个晚上,直到第二天,这个女的打他的电话问他事情有没有办好。然后程星才想起来办正事,不过此时也不重要了,因为他和这个男人已经成为朋友。

        程星把在酒吧里遇见的这个他要修理的男人变成了朋友,然而那个男人也真的把程星当成了朋友。后来两个人也了解,才知道那个夜场的男人为什么要被那个女人这样整治,原因是那个男人他劈腿了,他爱上了别的女人,所以那个女人怀恨在心,需要找人教训他,但是女孩子又打不过一个男人,所以就找了程星这个替死鬼。

        聊到这里的时候,然后聊起了女朋友,聊起了自己没有工作。然后才得知那个男人是一个夜场的老板,然后这个老板说,夜场没有了驻唱歌手,而逐渐地,主唱歌手也非常难请,总是请不到。

        程星带着几分醉意,带着几分微笑,就这样直接地接了一句,“驻唱歌手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曾经就是驻唱歌手,而且是在阿姆斯特丹当作驻唱歌手呢!如果你不嫌弃的话,那么我就替你唱几天好吧!如果你觉得行我就留下来,如果你觉得不行,我卷铺盖走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依然是朋友,我交定了你这个朋友,因为你这个朋友敢爱敢恨。不爱的女人就要放弃,爱的女人就要去追求。我就是因为当初比较懦弱,自己爱的女人没有大胆去追求,没有大胆去爱,所以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所以才会活得不像自己,所以才会让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后悔莫及,但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

        夜场老板就这样真的请他去了酒吧,只不过,在第一天唱第一首歌的时候,这个老板就惊讶到了,被这个男人的歌喉惊讶到了,原来如此,会唱,原来如此专业!

        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才华会被埋没在夜场里面?

        于是第一天晚上就把合约签的,也是一直干到现在,但是这个老板真的是不善于经营,夜场的生意不是很好,所以他拿的分成也比较少,所以需要出来干这些外快的事情。

        但是这个男人不想离开那个酒吧,因为那个酒吧,他呆在里面非常的有意思,非常的快乐,和这个老板是朋友,每天可以喝喝酒,每天可以聊聊天,虽然工资比较低。

        程星呆在那个酒吧里,虽然挣不到什么钱,虽然食不果腹。

        虽然钱不够花,但是因为感恩这个老板,因为感恩这个老板把他当朋友。

        因为在里面也过得比较快乐,在里面也活得像一个人,在里面自由自在的,在里面没有人看不起他。因为他是驻唱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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