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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看着对方离去,竟然有一丝丝的不舍,她认为这是人们血脉中那种原始的对于美的认可和向往在作祟。
莫惊春将收据放在手袋中,却不料出门就遭遇了一场混乱。
按理说在租界内,实在是不该有这种混乱。但是偏偏,就在花旗银行的正门,有人执刀行凶。那人穿着并不差,但是深陷的眼眶,惨白的脸色和颤抖的手都说明了——这是一个瘾君子。
这种人,半疯半痴,疯起来最是不要命。此时花旗银行门口,已经倒下了四五人了,看起来都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莫惊春被帽檐掩盖下的小脸面如土色,双腿此时就和灌了铅一般沉重,导致她根本走不动。而且,眼看着逆流人群冲着自己来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发生在一瞬间,几乎是她一出门就被突然逆流和尖叫的人群推到了,等几息过后,那持刀的人已经站在自己对面了。
莫惊春不敢相信,这才几天呢,她就要死了?
巨大的帽子也早已经掉落,她惊慌失措的脸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脆弱而美丽。可是,在生命的威胁下,再怎么美丽也是无济于事的。
那人几乎是三两步就到了莫惊春的面前,她手脚发软,眼眶突然就湿润了。那人举起了刀,她甚至能够看清那刀上的英文。
不过,几乎是刀落下的同时,她就感觉到有个人从那人的后面冲了过来挡在自己面前。而同时,一声枪响,那人眉心一点红,已经没了气息。只不过倒地的时候,那刀还是划到了前面那人的右背。
“小姐,你没事吧?”那人并没有第一时间检查自己的伤,而是询问莫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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