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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永历十一年(十一)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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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那位国姓爷已经被大明帝国册封为闽王了,那可是亲王的爵位。”

        “那个大明帝国,现在就只剩下了那么几个省而已,等到亡国了,不像咱们欧陆,贵族都是有谱系传承的,他那个亲王爵位就不值钱了。”

        “也不能这么说,现在大明帝国反倒是比那个鞑靼人国家的势头要更盛。更何况,那位国姓爷麾下还有个据说可以与乌克森谢纳伯爵比肩的人物,谁知道最后会怎么样。”

        接到了书信,由于郑氏集团在中国海素来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庞然大物,这样的书信势必要通知到巴达维亚的总部,所以揆一在看过了书信后的第一时间就通知了负责台湾行政的大员评议会,进行会商。这,也同样是与他自身刚刚接任台湾总督,对台湾及其周边情况远不如待了十年之久的日本那么了解有不小的关系。

        荷兰人自视为海上马车夫,并不甚看得起明朝的海上力量,哪怕是先前几度被明军逐出澎湖,以及兵败料罗湾,也同样没有改变。

        此间,评议会传阅了书信,郑成功的要求亦是尽皆看得明白。这其中,所谓的多年友谊,对郑成功来说是外交辞令,对他们而言亦不过是郑芝龙时代郑氏集团与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之间的合同以及贸易往来——由于郑芝龙并不打算为荷兰人控制,背靠大明帝国,反倒是遏制了荷兰人的殖民野心,这对他们而言实在称不上什么愉快。

        说起来,郑芝龙当年能够顺利的成为颜思齐集团的首领,其中不乏有荷兰人的关系。随后,荷兰人利用郑芝龙来向明廷发难,借海盗的名义来攻掠福建沿海地区,以迫使明廷与其进行贸易。

        这样的手段是在他们几次亲自下场却捞不到任何好处的无奈之举,原本郑芝龙已经做得极好了,将主战的巡抚朱一冯和作为闽海屏障的总兵官俞咨皋都赶下了台。照着这个趋势,接下来的官员应该会开始考虑通商的事宜了,奈何郑芝龙是个大玩家,一手受抚便直接挂靠到了明廷的旗下。

        随后的日子里,荷兰人几度与郑芝龙交锋,有亲自下场,也有扶持其他海盗,甚至一度将郑芝龙扣押,逼迫其签订了对荷兰人单方面有利的贸易条约。但是,几年下来,郑芝龙不光是借荷兰人的力量铲除掉了许心素这样的竞争对手,还借助于大明的力量干掉了李魁奇、钟斌、刘香之流的闽粤沿海的大海盗,最后更是在料罗湾打败了荷兰人。

        根据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评测,单单是公元1640年那一年,由于郑氏集团的垄断贸易,他们的损失就高达30万荷兰盾。到了三年后,也就是公元1643年,利益受损的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向郑芝龙发出抗议,结果郑芝龙不光没有与其重新签订贸易协定,更是扬言要用舰船装载石头,到台湾的港口凿沉,堵塞台湾的贸易,甚至派兵攻打台湾。而这期间,郑芝龙向他的手下们表示,如果在海上遭遇荷兰人的威胁,可以直接投降,他有办法将人和船全须全影的从荷兰人那里要回来!

        这样的自信,对此,荷兰人仍旧是无可奈何。可是郑氏集团在郑芝龙时期的强势伴随着明王朝的坍塌而迅速谢幕,郑芝龙被掳京城,郑氏集团分崩离析,荷兰人才算是缓过了一口气儿来。但是,随着郑氏集团的重新统一,以及日渐强盛,利剑便始终悬在他们的头上。

        “根据我们的情报,西班牙人很不给那位国姓爷面子,在马尼拉,以及其他他们控制的地区,对国姓爷的手下,以及华商极为苛刻。这已经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了,好像从尼古拉一官被鞑靼人抓走之后就已经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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