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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怜悯信徒,不愿其消散归于天地。特地立下章程,在城隍法域内划出一块,修建乡村,容纳信徒鬼魂!”
“主公仁慈,此乃苍生之福!”属下大喜下拜。
但他们想叉了,方明还没傻到这地步,郭盛的声音还在继续:“信徒死后,都由主公派人引来法域居住,按照账目上的香火减半给予供养。同时,给出选择,如有家人朋友是信众的,可将香火划给家人,十税一,还可剩余九成。”
这话就是说,如果一个信徒,死后账上一丝香火都没有,也可来法域。这样,原先的七天时间就可延长到十四天,这也算是相识一场,方明给出的最后福利。
而如果一个信徒,死后账上还有十丝香火,他到法域,如果选择前者,那香火减半,再将剩余的五丝打入信徒体内,用作消耗。因为法域内比外面消耗减半,所以可在原本十四天上,再活十天,就是二十四天,其余的一半香火,不好意思,如愿也需要报酬的嘛!
而如果选择将十丝神力划到妻子儿女账上,就只是账面上的转动,不需在现实中出手,自然消耗大减,只要一成费用,实际上就划过去了九丝。当然,这样一来,这信徒没有神力供养,还是只能活十四天。
并且,这些阴魂都是信徒,方明以后要招人,当然优先考虑这些,这也是脱离苦海的机会。
这么一说,大家都清楚了,主公还是原来的性子,只是给了信徒个苟延残喘的机会罢了,还是得靠自己啊。
方明当然不傻,毕竟他在宣传的时候,可从来没有说过“我保尔等死后永享阴福,水旱无忧!”之类的话啊!
此时,不论民间还是官府,办事都得抽成,何况这等生死大事?属下也不觉得方明的收价有些黑,都是欣然拜下:“主公恩泽信众,真是他们的大福!”
“如此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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