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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啊!让我想一想啊!”
那骷髅顿了一顿,随后继续说道:“我是一个男人,在六十多年前我还是一个颇有些俊朗的男人。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一心想要为朝廷、为国家、为天下黎明百姓建功立业的愣小伙。”
“那个时候的天下,还没有各种稀奇古怪的武功,甚至连内力这种东西都没人能够将其给发掘出来。”
“当时,对于国家来说,最大的外敌便是来自于北方的蛮族。那个时候的蛮族是个十分棘手的敌人,他们骑术、箭术十分精湛,居无定所,每一位士兵又十分的强悍,朝廷无论派出了多少军队,一旦到了广袤无垠的草原上,都成为了被戏耍的小羔羊。”
“然而,越难做的事情我便越要去做。我不顾爹娘的反对,毅然决然地去参了军。当时,我才刚刚宣布参了军,便有部分好友替我提前备好了棺材,因为在他们的眼中,我这一去必定是有去无回的了!”
“在军中,我永远在最努力的那一批人中。每天太阳还没上山,在那训练营地草地,就已经沾满了我的汗珠,在夜晚来临的时候,与月亮相伴的,也时常只有我一人而已。”
“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经过了数年的努力,我终于扶摇直上,当上了一个拥有数百名小弟的小将军!”
“当一个人开始出现了飞黄腾达的迹象之后,美女总是不会缺席的。很快,经过友人的牵线,我结识了一个名叫徐祝芳的美丽女子。”
“她是一个朝中一名官员的闺女,从小生性活泼,不喜爱寻常女子所喜爱的琴棋书画,而反而喜欢舞刀弄枪。”
“那个时候,我经常去她的府里,手把手地将自己所苦学多年的拳法、刀法和枪法传授给她。”
“那时的她就像鲜花那般美丽,而我本身长得也不赖,所以教着教着,就在不知不觉、迷迷糊糊之间,跑到她的闺房去脚了,而且一教就教了一整夜。”
“过后,我们两人很快就结婚了,很快便又生出了一对儿女。但幸福生活的日子并不长久,很快北方战事又吃紧。”
“我不得已再次随军,前往北疆去同蛮族战斗。身在前锋部队的我一马当先,接连砍死了十数名蛮族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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