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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日子生不如死,可她仍旧盼望有一日,能够被放出去,能够活着。
可就这么一个求生欲如此之强,自小历经磨难的女孩儿。
依旧没有等到她生的希望。
在仅仅十七岁的年纪,失去了她的生命。
那县令之子,观她实在过于命硬,心生恐惧。
把这么一个可怜的女孩子,拖去了野狼岭,像在扔一坨烂肉,无半丝怜悯,扔下之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可想而知,她那一身的伤痕,从未愈合,新伤加旧伤,经年如此。
浑身腐肉,那血腥气传的满岭都是。
深得饿狼稀罕,只剩下一个头颅还是完整的。
因为她自小缺乏营养,又整日里被毒打,连骨头都长得十分纤细,身体的骨架,已经被那狼群啃得七零八落。
可这样悲惨的人生,不止她一个,甚至可以说,每一个县,每一个村庄,总会有几个这样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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