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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洗吴家村,鸡犬不留。拿下那竖子的脑袋当球踢。”
几乎是异口同声,这一群悍贼们,说出了自己的口号。没错,血洗村庄,鸡犬不留,拿下对方的脑袋当球体,这个是他们最擅长的,也最能干的事情。
“好。牵了马,走。”王伯对此大感满意,将手中的钢刀往肩膀上一抗,招呼了一声,率先走了出去。
“诺。”
有同伴应诺了一声,牵了一匹马,然后翻身坐了上去。这马倒是好马,高大肥壮,一看就知道是上等战马。
马上的山贼也是不俗,身材高大,杀气十足。只是,这马给了部下,王伯自己反而步行,却是让方平比较疑惑。
他一边跟着王伯等人往吴家村方向而去,一边问身旁的一个山贼道:“这有上等的战马为什么大人自己不坐,反而给部下坐呢?”
这山贼闻言白了一眼方平,然后一脸自豪的说道:“这是我们家大人的计谋,有些人讲究的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大人与人厮杀多了,总结出的经验。坐高头大马的,多半最先死。脑袋被驴踢了,才会坐马。”
“额,山贼厮杀规模小,擒贼先擒王也容易。这经验是不错。”方平一听,想想也对,不过,被一个小山贼给鄙视了,方平心下有点纠结。
不过,随之而来,方平又有一个疑惑,不由问道:“那干脆就不要马了,为什么要带上马呢?”
山贼闻言给了一个更白痴的眼神,鄙视道:“坐高头大马的,别人一见就以为是我们家大人。别人弓箭往高头大马上招呼,那马上的人多半是要丧命的。别人就以为我们家大人丧命了,于是大半会喊降者不杀,高高兴兴的接收俘虏了。这时,我们家大人再雄起一下,就能趁虚而入,将敌人打的屁滚尿流。这是我们家大人的计谋。”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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