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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脚店和酒楼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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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天色不早,杜中宵起身,准备离去。这一篮羊蹄便就放在韩家店里,晚上他来算钱即可。趁着天还未黑,他要回家再带几篮出来,放到其他几家脚店去。

        除了这几家相熟的脚店,杜中宵还要挎着篮子沿街叫卖。如此一日所得,算清了租的房钱,自己和母亲的吃喝,去掉了本钱,才能略有剩余。

        这生意本小利薄,做起来好做,但利润也着实不高,就赚个辛苦钱。临颖县城到底太小,没有多少生意好做。

        之所以卤羊蹄,是因为这个年代羊肉是吃得最多的肉,货源充足。

        宋朝人喜欢吃羊肉,倒不是因为奢侈,而是在农业社会,羊肉就是几大家畜中最便宜的肉食来源。养猪需要大量饲料,在粮食不充裕的年代,猪肉成本远比羊肉为高。杜中宵前世猪肉比羊肉便宜许多,是进入工业社会之后的事情,加上品种改良。如果用传统方法饲养土猪,猪肉的价格其实还是高于羊肉。觉得猪肉就应该比羊肉便宜,只是工业社会的人们一种错觉而已。真到了农业社会,就会发觉不是那个样子。不只是猪羊如此,家禽也是如此。前世最便宜的鸡肉,这个时候反而是贵的,肉质鲜美,饲养不易。

        印象中的古代有很多这种错觉,反倒让后人忽视了真实的古代是什么样子。这是杜中宵感到无力的地方,很多事情觉得容易,做起来才明白实际千难万难。

        前世是个工科生,杜中宵能想起来赚钱的法子,多是跟工业有关。他现在这样的家境,怎么可能跟工业扯上关系?满肚子知识,却无一点用处。

        开了门,杜中宵与外面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进来的是两个年轻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一身青衫,看起来是读书人。

        前面一个稍高的年轻人瞪了杜中宵一眼,懒得理他,径直进了店里。后面那个稍矮肥胖的年轻人却是不依,推了杜中宵一把道:“怎么回事,你没长眼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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