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
在美利坚合众国做了三十余年律师的欧志明养成了一个习惯,轻易不肯让人陪他吃饭,更不肯陪他人吃饭。在欧志明的认知中,国人同胞的吃饭文化纯属是浪费时间,而浪费时间便是在浪费生命。欧志明也不接受西方洋人的共进午餐或是晚餐的文化,虽然相比国人同胞的吃饭喝酒要简单了许多,但欧志明仍然认为那还是在浪费时间。
曹滨跟欧志明相识了二十四五年,跟欧志明也就同桌吃过一次饭,而那一次,还是看在了孙先生的面子上。
“不是我留你,是总堂主要留你!”骆理龙收拾好了棋盘棋子,站起了身来。
曹滨道:“总堂主要留我吃饭?是总堂主遇到了什么麻烦了么?”
骆理龙指了指书房的方向,道:“总堂主不是遇到了麻烦,而是遇到了一个他喜欢的年轻人,我跟了总堂主都快二十年了,总堂主想什么,不用说出来,只需要一个眼神,我便全都明白。”
董彪酸味十足道:“我靠,我在安良堂混了二十多年了,居然还没有罗猎那小子的面子大?”
曹滨道:“可不是嘛,连我都觉得有些心理不平衡了,阿彪,等回去之后,你应该知道你该怎么做了吧!”
董彪咬牙切齿道:“我非整死他不可,至少也得让他大醉三天起不了床。”
骆理龙笑道:“估计你俩要失望了,等吃过了午饭,总堂主会让我把你俩送走,但同时一定会将小罗猎留下来。”
董彪瞪圆了双眼,呢喃道:“会那么过分吗?”
骆理龙冷笑道:“你是在说总堂主的要求很过分是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