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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五十九章 初衷(第二更)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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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晟目光扫过台阶下的众人,然后徐徐道:“今日廷议,含本官在内,与议者一共三十七人,诸位可当面直言,不必顾及,议后诸位记名投票,票多之议由吾领衔诸位一并上奏,若有分歧难下,将尽列奏章之上,予上圣裁,若有人议苟不合,可任其别奏。”

        林延潮听潘晟讲廷议的规矩,还是相当民(和谐)主的,廷议采取就是一人一票制的举手表决制。每个列席廷议的廷臣都有一票,无论你是堂堂尚书还是低级官员,大家手中的票效用都是一样,没有高低之分。

        如此可以防止某一位大臣朝纲独断,而且就算有官员对廷议最后结果不满意,也可另行向天子上奏。

        譬如历史上事关大明外交最重要决策的‘俺答封贡’廷议。

        这场廷议上,与会一共有四十五名廷臣,以吏部侍郎张四维为首的二十二名廷臣在廷议中支持封贡互市,以户部尚书张守直为首的十七名廷臣反对,其余六名大臣持中或不表态。

        这表决结果上奏天子后,终于促使天子下决心允许封贡之事,从此为大明开数十年之太平。

        当然这只是制度而已,廷议中也经常出现权臣操纵廷议,使之变成自己的一言堂。特别是允许内阁参与廷议之后,如严嵩,张居正这等权相在堂,哪个官员敢在廷议上逆着他们的意思说话。

        潘晟继续道:“至于本次廷议所议,在揭帖里都说得清楚了,之前礼部已是部议过一次,但愚觉得兹事体大,故而请廷议,以集众人之思。”

        众所周知,廷议召开有三种情况,一等是天子直接下令,一等是臣下请天子下令,还有一等就是部议不能决,于是请廷议。

        本次就属于第三种情况。

        礼部之前已是部议过了,但潘晟觉得此事兹事体大(若出了事情,不能自己一个人背锅),所以向天子请求廷议(扩大讨论人数)。

        对于潘晟这番话,林延潮第一次参加廷议自是新鲜,听出了许多道道来。但在场廷臣,哪个不是参加好几次廷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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