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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大明好岳父(求收藏,求推荐)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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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中旨”,就是没有经过内阁票拟和皇帝批红,而是直接由宫中发出的诏令。从法理程序上讲,是存在问题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合法的圣旨!

        而且以中旨为太子纳才人,也违反成例,多半会遭到内阁的抗议。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王承恩不敢把太子妃许给吴三妹,只敢拿个才人出来。

        不过即便是才人,私纳也是不合规矩的。别说是才人,就是宫女,也得由皇帝谕内阁,再由内阁票拟,皇帝批红,礼部办理。

        当然了,现在情况特殊!北京即将不守,天子说是南幸,其实就是逃难。内阁和六部这帮人,能逃出多少来都不好说了。再要用内阁票拟和皇帝批红的方式下达诏令,恐怕也不大合适。

        不过单凭朱慈烺一句话,吴襄就把女儿送上去,也是不可能的……至少在目前情况下是不可能的,如果逃出北京城后,那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所以朱慈烺就决定打个时间差,先认了吴襄这个岳父,等出了城再办手续——只要拉住吴襄,再控制了护驾出逃的兵马,那朱慈烺就能选择跟随的臣子了。

        也就是说,内阁的几个大学士如果不乖乖听话,都可以换成东宫系统出身的官员,到时候自然可以下旨纳妃。

        吴襄并不知道是朱慈烺在擅自做主,他还以为崇祯皇帝要拉拢自己,所以才让太子纳吴三妹为才人的。虽然不合规矩,但是马上就要护驾出逃了,哪儿还那么多规矩?

        等李自成打破北京城的时候,难道还要皇帝下谕,内阁票拟,皇帝批红,然后才能逃跑吗?到时候还能找到内阁的那些人吗?找不到难道就不跑了?

        “好!”吴襄笑道,“一言为定!如今是非常时期,下官也不讲什么繁文缛节了,只要中旨一到,便让小女入宫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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